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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專題

自由戀愛—時代製造的浪漫 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浪漫開展

No. 236108/12/25

文╱圖───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

自由戀愛
自由戀愛

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前身為日治時期警察機關—臺北北警察署,修復變身為保存與發揚「臺灣新文化運動」歷史精神的文史展示空間。目前場館1樓空間以臺灣文化協會歷史為常設展,2樓空間則陸續規劃以新文化運動所催生的重要議題如:文學、音樂、美術等面向的主題特展。2019年10月為慶祝開館週年,以藝術節的方式舉辦了「新文化運動月」的館慶系列活動,其中以「自由戀愛—時代製造的浪漫」為主題辦理特展。

在現代社會男女交往、談戀愛是習以為常的生活文化,但是清代臺灣並沒有「戀愛」這樣的觀念,傳統漢人社會以「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」為依據,結婚對象不取決於個人意志,家長才有婚嫁決定權。然而1920年代知識份子受到新文化運動的影響,在政治的公共議題上,追求個人自主、獨立的價值;在個人生活的私領域亦如是。他們提出「自由戀愛」、「婚姻自主」的主張,希望擺脫傳統文化的束縛,爭取理想的生活價值,而女性也可以擺脫階級束縛,解開纏足,跨出家門上班工作。因此,本檔特展以日治時代戀愛觀念的發展為主要內涵,同步勾勒接受新式教育並出社會工作的「新女性」形象,如實且多元地呈現戀愛思潮在臺灣發展的樣貌。

本次展覽規劃4大展區:第1展區以1920年代的約會生活作為引子,從男女雙方的約會打扮、熱門約會景點,呈現出臺灣社會在進入現代化的過程中,公共空間的出現以及產業型態改變,造成女性工作機會的提升,也成為「自由戀愛」出現的環境條件。第2展區透過展示臺灣傳統婚姻文化的內容,說明了在彼時婚姻的締結,個人意志並不重要,而是取決於「家長」的決斷。同時藉由新舊份子在《臺灣民報》上針對著名「彰化戀愛事件(私奔事件)」的激烈筆戰及張我軍、鍾理和、彭瑞麟等名人的戀愛故事,呈現爭取自由戀愛過程中不為人知的艱辛。第3展區則呈現臺灣舊慣記事中,以及當時的西式或日式等多元婚禮樣貌,同時也以不同背景出身的女性,於婚禮進程中被秤斤論兩後的「聘金數目」,以及法律中女性訴請離婚的權利等演進內容,呈現新舊婚姻觀交織的公私領域衝突。最後,在第4展區中,透過各國提倡自由戀愛結婚的圖文資料,追溯自由戀愛思潮在世界傳播的樣貌,同時也透過互動式的籤詩小遊戲,讓1920年代的知識份子可以在展場中與民眾分享他們的自由戀愛觀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展場除了重現當年熱門約會景點外,更復刻了女給(女服務生)咖啡廳場景一隅,讓民眾可以到現場感受「與咖啡店女服務生充滿戀愛氛圍互動」的時代體驗。另外重點展品有日治時期報紙《臺灣日日新報》、《臺灣民報》與女性流行雜誌《臺灣婦女界》的相關報導,以及臺灣第一位攝影學士彭瑞麟與妻子呂玉葉的照片。希望參觀民眾先從1920年代的「摩登女」裝扮與都會新興社交空間感受當時的文化氣息與物質環境,透過有趣互動的參與式設計,體驗日治時期的戀愛氛圍及對傳統文化的衝擊。歡迎大家一起走入1920的戀愛文化!

▍自由戀愛─時代製造的浪漫 特展
▍自由戀愛─時代製造的浪漫 特展
展期│2019/10/16至2020/5/17
時間│週二至週日 9:30至17:30
地址│臺北市大同區寧夏路87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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